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稀土出口量减价扬
1997
2005-10-19
呼和浩特10月18日电 据海关统计,2005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稀土5.04万吨,贸易值2.33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6%和增长14.1%。并呈现以下特点:
一、出口企业分别来自江苏、北京及内蒙古等省区,其中来自江苏省企业出口稀土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18.3%和25%;来自北京企业出口稀土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18.4%和24.7%;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出口稀土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12.7%、8.7%。
二、出口目的地主要集中在日本、欧盟和美国,其中出口至日本稀土量占全部出口总量的36%,出口至欧盟稀土量占24.8%,出口至美国稀土量占24.1%。
三、出口关别主要集中在天津和上海关区,从上述关区出口的稀土量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2.4%。
四、经营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企业出口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54.4%和58.4%,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23.7%和22.2%;私营企业出口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15.9%和15%。
五、贸易方式主要为一般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