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加强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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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近日,鄂尔多斯市安监局对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以加强粉尘危害治理工作。
一是要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各旗区安监局将本旗区石英砂加工企业职业健康状况摸清,全面准确掌握本旗区石英砂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危害状况,并及时向旗区政府报告。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精神,到2011年6月底前,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条件的年产2万吨以下的石英砂干法加工小企业,以及年产1万吨以下的石英砂湿法加工小企业,提请旗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并将关闭企业名单公布,逐个落实。
二是要加快技术改造,提升粉尘危害防治能力。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发展湿法、限制干法”的原则,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加强管理,提升粉尘危害防治能力,到2011年12月底前,对石英砂原矿破碎工序没有实行喷淋洒水,整个加工生产线没有实行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没有设置有效的通风收尘设施的干法加工企业,以及石英砂原矿破碎工序没有实行喷淋洒水和烘干环节与烘干后筛分、分装环节没有实行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的湿法加工企业,提请旗区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三是要深化专项行动,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是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旗区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复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