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钛谷”特别经济区企业产品可享同盟国关税优惠
1811
2011-01-17
1月中旬,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州长新闻局宣布,2011年所有在上萨尔达市“钛谷”工业生产型特别经济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均可在白俄罗斯和哈萨克市场上享受到海关关税优惠待遇。
特别经济区内企业所产产品在关税同盟国-白俄罗斯和哈萨克国内市场免征进口关税和税收,关税优惠可享受至2017年1月1日前。但获得该优惠的条件是在2011年期间注册成为经济区法人,为此,必须在今年6月就备妥项目商务计划书,逾期,其产品将不被视为关税同盟商品或外国生产的商品。
俄联邦政府2010年12月16日指令经济发展部在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设立“钛谷”特别经济区。按计划,该区将引入不少于20家企业,创造1.7万个就业岗位,在最近6年吸引500亿卢布以上的私人和政府投资。